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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遇到自称是某银行客服的中年男子,对方以'消灾避祸'为由诱导其下载网络借贷APP。通过微信聊天,嫌疑人伪造金融机构工作证,谎称可办理'贷款退款理赔',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手续费。在获取张某某手机验证码后,对方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骗取约3.5万元,并以'紧急止付'为由逼迫其配合屏幕共享操作,后张某某发现被骗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嫌疑人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嫌疑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理赔'流程,否认犯罪事实。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故意及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二维码截图及报警回执等证据。嫌疑人仅提供部分聊天记录截屏,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屏幕共享及伪造工作证。仲裁员结合银行系统未记录相关业务、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等事实,认定存在重大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定嫌疑人退还全部非法所得,并赔偿张某某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线下引流+线上诈骗的新型骗术,遇到'退款理赔'等话术应优先核实官方渠道信息。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证明材料,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避免因急于消灾而陷入资金陷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