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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诈骗诱导扫码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诈骗诱导扫码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招聘平台遭遇婚恋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时,被自称'陈先生'的用户添加好友。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获取信任后,谎称有'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约3.5万元。期间对方以'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要求追加投资,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也未核实所谓投资项目真实性。直至2024年7月发现被骗,已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合同、未核实投资项目真实性,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注册记录、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未签订合同的证据。公司虽提供用户实名认证流程说明,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委依《民法典》第1165条认定公司存在过错,结合证据完整性及诈骗行为特征进行综合判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剩余款项由张某某自行追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或便利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交友中的投资陷阱,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建议遇资金往来要求及时通过银行渠道核实,避免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大额转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