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缴费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学生兼职缴费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称可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服务。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在多次通话中,诈骗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虚构贷款审批流程,诱导张某某分四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实际无正规业务资质,且公司已封停涉案微信账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款项交付,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证明对方以虚假贷款审批为由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部分业务截图,无法说明虚拟币交易真实性。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服务场景、诱导转账等多处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退还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认定公司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大学生需警惕'兼职+贷款'类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要求缴纳费用的兼职机会时,务必保留全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平台封停账号可作为追责依据,但需配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