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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假招聘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假招聘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注册会员,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名诱导下载名为'职聘通'的虚假APP,谎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入职。张某某通过该APP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且平台已注销,遂前往派出所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平台行为,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平台运营主体为第三方,且未与张某某签订任何协议,主张转账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数据确认张某某为平台真实注册用户,鉴定虚假APP与公司关联性,审查通话记录显示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招揽。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无关,且承认曾与平台合作推广招聘服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虚拟币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及第157条民事责任承担,《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平台实名制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警惕'杀猪盘'式诈骗套路。遭遇虚拟币转账诈骗需第一时间固定电子数据,保存通话记录和平台聊天记录。用人单位若存在合作推广虚假招聘行为,需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