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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案由涉及虚假招聘、资金拆分及个人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对方自称可提供高薪理财项目。通过QQ联系的'招聘人员'李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银行卡信息,承诺签订合同后安排工作。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所谓理财项目系虚构,且公司已更换联系方式。经调查,该公司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信息不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认为张某某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确认资金流向涉及多个对公账户。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正式合同,且无法解释资金拆分原因。张某某提交的验证码截图及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理财场景、骗取验证码等诈骗行为,裁决公司需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关于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义务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要求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投资理财场景中发现资金拆分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可作为刑事立案重要依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