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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兼职骗局受害者维权艰难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兼职骗局受害者维权艰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虚假招聘及对公账户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诱导其下载虚假招聘APP。李某某伪造公司资质,谎称可提供退款理赔服务,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保证金汇入公司对公账户。后APP突然无法登录,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条件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且已提供虚假APP使用说明,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回复。经司法鉴定确认APP与公司无关联,证人证言证实李某某未获授权使用公司名义招揽业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用工主体、伪造资质等行为,但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未能证明具体诈骗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兼职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维权时应注重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证据等直接证明,对公账户转账需确认资金流向与合同主体的关联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