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交友被骗约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学生婚恋交友被骗约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虚假APP诱导转账、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及证据链缺失等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李某。李某谎称自己为某银行客户经理,以招聘兼职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投资APP。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李某要求张某某通过该APP进行虚拟交易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及屏幕共享权限,累计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并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交易通过虚拟账户完成,与公司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是否利用公司名义实施欺诈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对公账户转账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李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直接过错,仅支持张某某主张的本金返还请求,驳回利息及违约金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遭遇虚拟账户转账时,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司法认定。用人单位应对员工涉嫌犯罪行为承担有限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