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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遭QQ征信诈骗3.5万元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QQ征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网络借贷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面遇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人员,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通过QQ发送伪造的贷款合同文件,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称该员工系主动提供验证码,且公司未授权任何征信修复业务,认为属内部人员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APP转账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证明。仲裁委赴第三方支付平台调取交易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但未发现直接关联公司账户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诱导,重要验证码不得随意提供。电子数据需及时公证固定,对可疑交易应保留完整证据链。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被利用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