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裸聊敲诈维权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裸聊敲诈维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求职,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婚恋交友中的裸聊敲诈及平台责任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婚恋交友平台注册会员,后被自称贷款专员的客服人员以可提供高额度贷款为诱饵,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入金费。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并非公司官方账户,且对方以裸聊威胁未退款。平台虽留存部分聊天记录,但未及时阻断异常交易,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资质、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平台方则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交易,且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进行私下转账,责任在个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平台聊天记录及第三方支付记录;平台方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但无法提供交易对手信息。仲裁委结合证据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认定其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平台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张某某2万元,剩余部分由其自行追讨,同时要求平台方完善用户资质审核机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避免成为诈骗工具;求职者应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优先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交易,保留全流程证据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