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骗局骗走培训费遭追偿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骗走培训费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与'幸运大转盘'抽奖活动,工作人员声称缴纳500元可获得价值3.5万元的教育培训资格。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向该公司账户转账500元后,被要求添加'客服'微信并下载指定App进行虚拟币充值。期间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称需验证身份信息,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直至6月发现该公司已注销,才意识到受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抽奖活动本质为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活动系合法营销行为,张某某自愿参与且未受强制,仅同意退还本金但拒绝赔偿。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及电子数据是否完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录像进行质证。申请人提交了3份合同协议及电商平台交易记录,被申请人承认活动存在但否认诈骗性质。仲裁员现场指导电子数据固定,确认公司工作人员曾使用公检法头像进行身份伪装,且合同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充值的虚拟币本金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公检法身份等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缺失,影响赔偿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关于证据效力的认定标准,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中诱导转账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教育平台签约。遭遇'公检法'身份诈骗应立即报警并同步保存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电子数据灭失。对于格式合同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隐藏条款或显失公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