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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冒充领导骗财务人员转账被追缴

【标题】婚恋交友中冒充领导骗财务人员转账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向公司主张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集团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贷款审批需资金周转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某集团财务系统'APP,并通过微信发送虚假贷款文件。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公司主张赔偿,称李某系公司前员工并掌握内部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充领导诈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且未签署任何协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司法鉴定确认微信记录真实性后,仲裁委认定李某利用婚恋关系实施诈骗,公司因未落实身份核实制度需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协助冻结涉案账户并退还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例外情形,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平台核实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熟人诈骗',建议通过三方验证确认身份。企业应完善员工身份核验机制,对异常资金往来及时介入。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完整性,建议使用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固定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