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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的虚假APP诱导至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客服的李某。对方以'退款理赔'为由诱导下载伪造的某银行APP,谎称需通过二维码收款完成'紧急止付'程序。张某某先后向李某提供的二维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警,但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期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无法核实第三方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及电子证据,确认张某某账户在诈骗过程中存在异常转账记录。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婚恋平台用户协议条款,认定平台方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本金3.5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建议发现异常转账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应妥善保存,注意银行流水与聊天记录的关联性证明。遭遇'冒充金融机构'诈骗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避免轻信'紧急止付'话术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