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友遭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微信交友遭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讲师的李某。对方以'教育培训'为名推荐'杀猪盘'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在连续3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李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解冻账户,张某某按照指示操作导致资金被快速转走。事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和李某共同诈骗需全额退款;平台称已尽审核责任且李某非其员工;李某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平台未参与诈骗过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平台承认李某曾注册账号但否认诱导行为,申请调取后台数据。仲裁委要求补充李某身份核实证据,最终结合证据链认定存在平台审核失职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认定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杀猪盘'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