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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离职员工,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线下商户处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对方以'消除网络犯罪记录'为由,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进行充值。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存在账户异常及资金多级拆分现象,遂留存短信截图等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行为;公司抗辩称APP为第三方开发,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诈骗短信截图、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无关联,仲裁委采纳了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涉案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提醒求职者警惕线下商户诱导下载虚假APP的诈骗手段,遇到身份冒充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网络购物场景中发现账户异常需及时冻结资金,避免资金多级拆分造成损失扩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