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公司被追责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公司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对方以需通过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并支付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后,被要求通过第三方账户转款2.2万元作为'培训费',期间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伪造文书,称需完成任务才能通过审核。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场所,且招聘信息脱离正规招聘平台,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兼职为正常业务合作,张某某未按流程签订合同导致损失;张某某则主张公司虚构身份、伪造公检法文件,构成诈骗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核实公司使用虚假资质吸引求职。公司未能出示员工名单或劳动合同,且对贷款审批流程真实性无法解释,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公检法文件、虚假宣传等手段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30%赔偿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用工欺诈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警惕'保证金''培训费'等名目。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伪造文件骗取财物,否则将面临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