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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刷单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拒赔

【标题】兼职刷单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拒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刷单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返还被骗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刷单信息,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按照指示签订电子合同协议并完成刷单操作,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人员突然以'涉嫌洗钱'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退款,冒充公检法人员发送威胁信息并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公司涉案账号被封停,最终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刷单返利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机会,未明确实施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既定任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记录、合同协议及转账凭证,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公司提交的所谓'培训流程'材料被证实为伪造,仲裁员要求双方就'是否构成诈骗'及'损失扩大责任'进行举证质证。张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明确实施诈骗,但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其主张的2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与合同条款。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对冒充公检法的退款要求保持高度戒备,切勿点击不明链接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