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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虚拟币培训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遭虚拟币培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该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投资顾问兼职'招聘信息,承诺每日工作2小时即可获得高额返佣。入职后被要求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用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以'资金冻结需补充值'为由多次转账。期间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指导操作,但实际未开展任何真实交易,所有资金均被快速转出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垫付款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称该业务为合法投资咨询,要求张某某承担自行操作导致的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培训宣传资料。公司承认存在培训环节但否认诈骗性质,申请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经核对,公司账户在收到款项后24小时内完成跨境转账,且无法提供对应服务协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的3.5万元培训费用及同期银行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警惕以培训为名要求垫付资金的行为。涉及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