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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冒充公检法诈骗现金难追回

【标题】员工遭冒充公检法诈骗现金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人员,该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称可在家完成理财任务。入职后被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其投入约3.5万元。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称'资金异常需立即处理',要求通过现金交易规避平台监管。APP在案发后被强制下架,公司员工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入资金;被申请人称该业务属正常投资合作,现金交付系双方自愿行为,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申请人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公司APP下架公告。被申请人未能出示业务合作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申请人证人证言显示公司员工多次使用公检法名义施压,仲裁委据此认定存在诱导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认定公司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分析启示】警惕以'理财'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保存电子证据与资金流向记录。高危人群应核实企业资质,避免脱离正规平台交易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