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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贷款审批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所谓'财务专员'微信,要求其将3.5万元转账至虚拟币钱包。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该公司并无相关贷款业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支付令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信息骗取款项,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款项系员工自愿转账,且已通过信用卡支付完成业务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婚恋平台通话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职业诈骗,遇到要求转账至虚拟币或点击陌生链接的应立即核实。建议保留聊天记录原始载体,发现异常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