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交友诈骗损失3.5万元追回难
【标题】婚恋平台交友诈骗损失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用户,因婚恋平台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以婚恋为名骗取信任。李某通过视频通话建立感情后,以'内部福利'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参与抽奖活动。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李某以'系统故障需转账解封'等借口多次要求补充资金,后发现对方已失联。平台方以'用户自主操作'为由拒绝协助追查资金流向,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未履行审核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平台方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过程由用户自主决定,不承担第三方行为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平台方仅提供注册协议文本。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频繁更换IP地址及异常转账记录,认定平台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并承担平台服务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警惕以婚恋为名的金融骗局,涉及第三方支付时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