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难追回

婚恋平台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难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建立联系,后因涉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内部中奖'为由诱导下载某APP,声称需缴纳保证金可领取奖励。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对方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参与诈骗,仅提供平台服务,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方是否对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责任及转账行为的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后台日志证明李某账号存在,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调取电信运营商通话记录,确认李某使用虚拟号码实施诈骗,最终认定平台方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报案超时效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第50条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中奖'等话术诱导,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冻结第三方支付账户。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审核,避免沦为诈骗工具。遭遇电信诈骗时,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申请紧急止付至关重要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