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诈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诈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对方声称能修复征信产生信任,最终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广告,应聘客服岗位后被要求先缴纳征信修复保证金。对方以公司员工身份多次通过微信沟通,称需通过涉案APP操作并转账至对公账户。5月12日,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且涉案APP已因违规被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受骗转账属非法占有;公司称该款项为双方约定的恋爱借款,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对张某某提供的APP操作截图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涉案APP下架记录及平台存证,确认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行为,但部分转账流程涉及第三方平台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本金3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以及《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注意查验工商登记信息。遭遇身份冒充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APP操作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