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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虚拟币高收益遭诈骗账户冻结

【标题】老人误信虚拟币高收益遭诈骗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广告,称可提供日薪200元的网络借贷操作工作。对方冒充公司高管,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扫码支付3000元押金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000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参与的民间借贷行为,账户冻结属第三方平台问题,不承担还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资金流向与公司官方账户无关。公司未能出示劳动合同或工作成果证明,且虚拟币交易记录显示资金未进入其实际运营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用工主体、诱导转账至非正规账户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资金已流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增加赔偿消费者损失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高收益'骗局,核实用工资质时应查验公司注册信息及银行账户。通过社交平台求职应优先选择正规招聘渠道,避免向个人账户或虚拟货币平台转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存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