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中被冒充老师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中被冒充老师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贷款审批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添加其微信并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要求完成微信转账后,李某伪造监控视频伪造贷款通过场景,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且已超过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说明李某身份。公司无法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但主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经质证,监控视频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工作账号与张某某沟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专业人士的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在社交平台的合规管理,避免因第三方账号使用导致责任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