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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求职者被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兼职,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兼职招聘信息,称可在家完成任务并按月返佣。面试时工作人员自称是政府部门合作项目,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000元培训费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5000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返佣,并诱导其继续转账。后公司失联,张某某报警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资质的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平台、公司财务人员的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网贷提现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招聘信息虚假性,结合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垫付款项约3.5万元,驳回公司扣除服务费的抗辩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宣传,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电子数据固定要完整,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信息等;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避免脱离正规金融渠道操作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