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婚恋交友纠纷,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资金返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某某身份造假,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资金流向不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领导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协议,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通话记录及电子转账凭证,确认资金通过非公司官方账户流转。公司未能提供APP开发授权证明及投资协议文本,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单位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建议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网络交易应通过正规平台进行,警惕脱离监管的二维码收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