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医疗养老诈骗团伙骗款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医疗养老诈骗团伙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医疗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案由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心参加养老讲座时,被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李某以'新型养老项目'为名诱导。对方伪造医疗机构资质,承诺缴纳3.5万元可办理VIP养老服务,要求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该账户未在银联平台备案,且对方提供的所谓'医疗方案'系虚构。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期限,损失未能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诈骗团伙以虚假医疗场景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账户为正规企业账户,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完成服务交付。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属于受欺诈情形及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虚假宣传短信截图及未通过正规平台办理的证据。被申请人虽提出账户合法性证明,但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鉴定,确认短信记录与转账时间吻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提示公众警惕线下医疗养老诈骗,注意核实机构资质。建议及时通过银行止付功能拦截可疑转账,保存完整电子证据链。对公账户转账需确认账户性质,避免陷入非正规交易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