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诱骗转账科技公司被指诈骗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骗转账科技公司被指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招聘求职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面试次日,公司业务员李某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发送短信,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基于对公司的信任,通过其个人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报警。经调查,该公司曾多次通过类似手段实施诈骗,涉案资金均通过虚拟币通道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参与商业合作,且已提供'政府合作文件'证明合法性,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张某某提供完整短信截图及虚拟币转账记录,公司仅能出示伪造的政府盖章文件。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办公地点与注册地址不符,且其法定代表人多次涉案被限制高消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利用虚拟币转移资金的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核实资金流向真实性,酌减部分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保证金''贷款审批'等话术。转账前应通过官方渠道验证信息真实性,保留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陷入虚拟币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