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诱导投资骗走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婚恋诱导投资骗走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谎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跨境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投资约3.5万元。双方约定线下签署协议,但李某在收取款项后失联,公司亦未履行承诺,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款项系李某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主张民事欺诈责任应由李某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李某职务身份,但无法提供交易对手真实信息。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及李某线下接触行为,认定存在非法集资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张某某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追回资金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介入追查。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3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合同无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欺诈,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可能涉及洗钱犯罪,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履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需证明是否存在实际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