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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诱导老人培训贷诈骗案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老人培训贷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老人)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招聘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高薪兼职'广告,被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号码以'内部培训'为由联系。对方要求缴纳3800元培训费后才能办理入职,且通过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营造熟人关系。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资金被拆分至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且转账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多位受害者的证言。公司无法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且承认未核实付款账户真实性。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拆分逻辑,但未获合理答复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沟通记录等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款项流向不明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宣传,核实企业资质及付款账户真实性。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