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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招聘陷阱致张某某3.5万元被骗

【标题】兼职招聘陷阱致张某某3.5万元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招聘,因教育培训场景涉及培训贷业务引发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贷费用。公司财务人员冒充贷款专员,以签订合同为由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期间通过线下接触和APP截图展示虚假课程,后资金被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申请紧急止付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签订协议,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贷款资质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屏及培训贷合同,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影响证据效力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规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紧急止付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兼职名义实施的培训贷诈骗,应核实公司资质及贷款协议真实性,保留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