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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刷单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刷单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应聘兼职刷单工作,遭遇诈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主管的李经理。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其通过平台进行刷单操作。初期张某某收到约300元返利后,陆续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团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身份、诱导转账等违法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诈骗资金;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劳动关系,且未收到任何款项,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平台运营数据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不当引导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刑法》第266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认定平台运营方存在侵权责任及违法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谨慎核实对方身份,警惕'高收益'陷阱。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社交平台进行虚假招聘,否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