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招聘诈骗损失难追缴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招聘诈骗损失难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招聘为名诱导其参与投资理财项目,后以需缴费为由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接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专员的电话,对方通过伪造公司资质和虚假项目信息,声称可提供高薪理财岗位。在要求缴纳培训费后,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招聘计划,资金被通过跨境支付渠道转移。张某某持有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但无法证明款项用于真实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主交易,且已将款项用于项目运营,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及公司虚假宣传材料,公司仅提供部分合作方证明。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异常记录,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构成诈骗,责令返还违法所得并承担维权费用,同时建议司法机关追查跨境资金流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警惕'高薪招聘+投资理财'话术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招聘信息实施诈骗,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及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