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公司虚假兼职诈骗员工3.5万元获赔
【标题】医疗养老公司虚假兼职诈骗员工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兼职,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申请仲裁追偿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兼职信息,称可居家工作月入万元。对方冒充贷款专员诱导其下载虚假APP,通过屏幕共享获取验证码后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期间以'项目预付款''保证金'等名义要求现金交付,后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未及时报警,仅保留部分聊天记录和监控视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称其已按约定完成工作量,且员工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招聘信息、聊天记录截屏、监控视频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试图证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操作记录与资金流向,结合平台投诉数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用于平台推广的5000元运营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