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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金融人员骗钱3.5万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金融人员骗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机构财务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理财'为由,诱骗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充值入金'。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平台客服以'风控系统升级'为由推诿,李某某失联。张某某报警后,公安机关认定该行为涉嫌诈骗,但未明确公司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账户冻结截图,证明存在虚构金融身份、诱导转账及资金异常处置情形。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管理记录,未能说明李某某权限范围。仲裁员结合证据判定存在重大过失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冒充金融人员的行为存在监管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公司需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但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劳动合同法》第9条关于用人单位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应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投资者需核实对方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单方举证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