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老年人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老年人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化解家庭灾祸'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推荐的'某投资理财APP'进行充值。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要求其将钱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谎称需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完成消灾仪式。张某某分三次共计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该APP已因涉嫌违法被下架。平台方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分子利用其服务实施犯罪。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方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充值行为系用户自主决定,且已配合警方调查。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及是否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推荐的APP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以及其是否明知用户存在资金风险仍提供对接服务。经电子数据固定及第三方审计,确认涉案金额为约3.5万元。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但充值行为系双方合意结果,判决平台赔偿申请人损失的60%即2.1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老年人需警惕'消灾'等话术诱导。建议及时通过公证方式固定电子证据,发现异常交易立即报警并要求平台协助冻结账户,避免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