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婚恋对象假币调包诈骗账户冻结
【标题】网购用户遭婚恋对象假币调包诈骗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2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经营服装生意的李某。李某以需支付货款、投资虚拟币等名义,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伪造交易凭证、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等方式制造信任假象。当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后,发现李某实际使用假币调包商品,且资金已转入虚拟币通道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则称已按规则展示用户资质且资金损失系个人操作风险所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账户冻结证明,公司仅提供平台操作规范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拟币交易风险提示及用户身份验证流程,认定公司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未追回资金的70%并承担平台审核责任,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