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者被冒充官员骗转虚拟币

待业者被冒充官员骗转虚拟币

【标题】待业者被冒充官员骗转虚拟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网络购物为名实施诈骗,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及虚拟币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结识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网络购物补贴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需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完成交易。李某声称需进行屏幕共享验证身份,承诺三日内返还资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签订电子合同协议,否认存在虚构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交易流水及合同履行证据,但其仅提交格式化协议文本。申请人提交的QQ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职人员身份标识,并要求脱离平台交易。仲裁委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异常交易记录及虚拟币通道资金流向,认定存在交易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3条对虚假交易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虚拟币诈骗,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及交易凭证。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正规交易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