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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案受害者获赔部分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案受害者获赔部分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民事赔偿争议,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为由,引导张某某在平台上进行网贷提现操作,并要求其通过短信截图确认转账流程。期间李某以'核实身份'为借口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转为线下操作,诱导张某某使用假币进行调包交易。张某某在明知存在异常情况下仍配合操作,导致约3.5万元资金通过跨境支付渠道转入李某指定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导致假币交易得逞,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交易行为由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平台操作记录,证明公司存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违规操作。公司未能有效反驳相关证据,但强调用户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平台监管义务,对用户资金损失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严格核实交易真实性需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经营者应保障用户交易安全,用户亦需履行基本注意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熟人诈骗'套路,平台应加强异常交易预警,遭遇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跨境资金流转需特别注意法律管辖风险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