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中虚构投资骗局骗取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中虚构投资骗局骗取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该公司为互联网科技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婚恋交友为名诱导其加入虚假投资平台。李某声称掌握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消息,指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虚构公司资质并伪造投资收益数据,资金实际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至个人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无用工关系,资金流向涉及第三方且未收到任何款项,否认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核实李某使用公司名义伪造身份;要求张某某提供资金流向凭证,确认多级账户拆分路径;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归属,且其注册的虚假投资平台域名与公司主体信息高度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认定为张某某自行投资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投资骗局,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防止被冒用;资金流向追踪可作为追责关键证据,建议使用银行级交易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