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转虚拟币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转虚拟币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中奖福利'诱导其前往线下街面见面,谎称可提供高薪工作。4月15日,李某某以'合同签订'为由要求张某某转账3.5万元虚拟币至指定账户,并伪造电子合同协议。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账号已被平台封停,随即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与公司共同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及赔偿损失;被申请人称仅提供招聘信息,平台用户行为属个人诈骗,公司未参与具体实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供账号封停记录及用户身份核实流程。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线下见面照片,被申请人出示平台审核规则文件。因电子证据存在截图时间与转账时间不符的瑕疵,仲裁庭启动补充质证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平台承担次要连带责任,返还虚拟币损失2.8万元并支付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网络安全法》第47条平台用户管理义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