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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兼职推广业务;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广告,对方声称可在家刷单返利。在客服李某某引导下,张某某被要求下载'金融安全认证'APP并扫描二维码转账。期间对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转入'安全账户',张某某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和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医院缴费'为虚构场景,资金已被用于支付刷单本金及佣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信息,转账行为系个人与冒充者直接交易,且已配合警方冻结涉案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二维码收款记录等证据;公司提交了平台注册信息及部分转账记录。经审查发现,公司客服在沟通过程中多次使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且诱导性话术与刷单返利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032条禁止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养老诈骗''投资理财'等话术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用人单位应规范招聘流程,避免利用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配合公安机关止付工作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