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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被要求转账遭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婚恋中被要求转账遭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公司组织的街头抽奖活动中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男子李某。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指定安全账户转账3.5万元,承诺先返还1000元以建立信任。张某某在多次线下接触后,累计向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团伙成员,导致账户被冻结无法正常使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组织活动存在监管漏洞导致受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活动由第三方承办,且张某某转账系与李某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发送的伪造冻结通知短信截图。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结合证人证言及活动监控录像,认定李某系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公司未履行活动参与者身份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8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参与线下活动应警惕非法集资陷阱。企业组织公共活动需落实身份核验责任,员工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电子证据链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