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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APP骗培训贷遭索赔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骗培训贷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招聘,因培训贷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网络购物客服兼职'广告,承诺日薪200元且无需押金。面试后被要求下载'XX学习通'虚假APP,通过二维码转账3000元培训费。客服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其申请贷款,后以'调取平台信息'名义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最终发现账户被用于非法借贷,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并冒充平台客服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兼职人员系自行操作虚假APP,与公司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及通话录音,证明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诱导其参与培训贷。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未能说明APP来源及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尽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并赔偿利息损失共计3.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平台真实性。遭遇诱导贷款应立即中断操作并保留证据,发现骗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对招聘环节进行合规审查,避免成为犯罪工具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