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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损失获部分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损失获部分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网络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用户,对方以婚恋为名建立信任后,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投资平台充值入金。期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存在提现受阻、资金冻结等问题,遂申请紧急止付并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损失,公司则称其仅为技术提供方且已尽告知义务,认为受害者应自行承担未核实对方身份的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短信截图,公司提出平台交易记录显示资金流向第三方账户。经鉴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的风险提示义务,但受害者未签订正式合同且存在过度信任对方的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未实际产生的投资本金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机制,投资者需警惕'杀猪盘'套路,发现资金异常应及时报警并申请网络紧急止付。本案警示平台需完善风控措施,用户应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因轻信虚假身份造成损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