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兼职骗局:求职者遭屏幕共享勒索
【标题】婚恋平台兼职骗局:求职者遭屏幕共享勒索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求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平台名义诱骗,涉及虚构身份、安全账户诈骗及第三方支付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公司人事的'李经理'微信,对方以招聘兼职为名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协助'办理公共服务',期间多次索要验证码。后涉案APP因诈骗行为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名义,且已配合冻结账户,否认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说明。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为何将公账用于个人诈骗,也未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剩余部分因缺乏直接证据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账户实名制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兼职合作渠道,警惕以公共服务为幌子的诈骗套路。求职者需核实企业资质,不轻信'安全账户'要求,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