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恋爱为名获取信任后,虚构贷款审批流程,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并提供'安全账户',通过微信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信息,后约定线下见面商议贷款事宜,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异常时已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交友骗取钱财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即随意转账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现场监控视频,证明李某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并实施诈骗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亦未就资金流向作出合理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监管责任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平台应审核业务资质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警惕'贷款专员'等敏感职业身份造假;个人应核实对方资质,不轻信'安全账户'要求;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