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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求职诈骗案:3.5万元能否追回

【标题】婚恋求职诈骗案:3.5万元能否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婚恋交友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求职时,被自称某金融机构员工的李某以婚恋为名骗取信任。李某通过伪造身份信息,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并转账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事后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平台以'已尽审核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某科技公司员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则称李某行为属于个人诈骗,且已提交内部考勤记录证明其与李某无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协助诈骗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公司提交了员工花名册和考勤表。经核查,涉案APP确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曾运营的招聘平台,但无法证明李某身份。第三方支付平台配合调取了异常交易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存在可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身份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判令公司承担50%赔偿责任,退还约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谨慎核实招聘方资质,避免轻信婚恋名义的转账要求。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建立预警系统。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强化对可疑账户的审查义务,防止被用于诈骗活动。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