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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培训贷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政府人员培训贷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为个体经营者,因涉嫌以医疗养老培训为名实施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政府养老项目合作单位,承诺提供高额补贴。入职后,公司以需缴纳培训费用为由,通过支付宝要求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并索要手机验证码用于账户授权。张某某按要求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所谓政府项目系虚构,遂立即报案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培训业务,费用用于采购材料,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合同。经质证,公司资质文件被证实为伪造,仲裁委认定其虚构政府合作背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培训贷骗局,核实资质时应主动查询政府官网信息。遭遇资金损失需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限。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