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诱导网贷转账被追责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导网贷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精准信息诈骗,案由为诈骗罪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网购需支付保证金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在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团伙,资金经多级拆分后被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3.5万元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认为应由张某某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网贷账户支付记录,发现其提现后通过微信零钱转账至李某提供的个人账户。李某在警方询问中承认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获取信任,但称张某某主动要求操作。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中约定「用户需自行承担交易风险」条款,仲裁庭组织双方对资金流向进行技术核查,确认存在多级拆分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先行赔付1.8万元,剩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过错责任原则;《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精准诈骗手段,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网络平台虽非直接实施诈骗,但需对用户进行必要风险提示,对异常资金流动保留监控义务。